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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2006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7年1月从事专职执业律师,2019年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2020年7月创立山东星师律师事务所。

 职务:山东星师事务所主任 、合伙人会议主席

山东省律师协会 刑事风险防范专业委员会委员 

 滨州市律师协会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滨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调解员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 

2013年被滨州市司法局、滨州市律师协会联合评为“滨州市优秀律师”。

2020年7月被山东省律师协会授予“2019年度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专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电话:   19954331966   15966393579

 办公电话 0543-4567148   微信号:1596639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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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纠纷官司 五年历经原审、重审、再审 五次开庭画句号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5-11-20 11:14)    点击:169

一债务纠纷官司 五年历经原审、重审、再审 五次开庭画句号

  2005年某建筑公司项目部从原告处购买木材一宗,价值5万元,当时该公司项目经理为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并加盖了项目部资料专用章。2009年原告将该建筑公司及项目经理告上法庭。一审判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公司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2009年邹平县人民法院作出重审判决,判决项目经理承担还款责任,项目经理不服,提起上诉。滨州中院改判由该建筑公司承担还款责任。2011年该建筑公司不服判决,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诉。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9月作出抗诉书,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指令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本律师作为项目经理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2012年9月27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滨中民再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抗诉理由不成立,判决维持原终身判决。

  该纠纷终于有了确定的结论,画上了句号。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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