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辩护的我市第一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 成功结案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5-11-20 11:13) 点击:179 |
本律师辩护的我市第一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 成功结案 2012年刘某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后没找到正式工作,2012年4月—7月遂在自己租住的房屋内,利用其专业知识做电影网站时,发现淫秽色情网站的链接。租用美国服务器,先后建立了数家淫秽色情网站。为获取点击量和挣广告联盟的分红,加入一广告联盟,从中赚取广告费。其建立的各类网站,共传播数百部淫秽视频(经市公安局鉴定)。截止2012年7月刘某从广告联盟转账收取广告费600余元,就被公安网监支队利用技术手段将其找到,并以刘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事拘留。本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了案件材料,多次去看守所会见刘某。开庭过程中本辩护人根据刘某的家庭背景、社会危害程度、刘某的认罪态度、平时表现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的多个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最终刘某被邹平县人民法院以刘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当事人家属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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