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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2006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7年1月从事专职执业律师,2019年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2020年7月创立山东星师律师事务所。

 职务:山东星师事务所主任 、合伙人会议主席

山东省律师协会 刑事风险防范专业委员会委员 

 滨州市律师协会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滨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调解员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 

2013年被滨州市司法局、滨州市律师协会联合评为“滨州市优秀律师”。

2020年7月被山东省律师协会授予“2019年度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专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电话:   19954331966   15966393579

 办公电话 0543-4567148   微信号:1596639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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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流窜抢夺6次多人,律师引导被告积极争取立功,终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5-11-20 11:11)    点击:218

被告流窜抢夺6次多人,律师引导被告积极争取立功,终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赵某两人,共谋骑摩托车抢夺金项链、金耳环,准备各打造一条粗的金项链。分别跨越苍山、沂水、诸城、安丘、寿光、淄博、邹平等地实施抢夺,在邹平作案后,被邹平警方抓获,邹平县人民检察院以邹检刑诉(2009)377号起诉书,指控两被告先后流窜抢夺6起,共抢夺他人金耳环10副,折合人民币11162元。本律师接受委托查阅案卷材料并会见被告后,对于罪名没有异议,积极引导被告人悔罪并立功,法院认定赵某有立功表现,认罪态度好,积极缴纳罚金,涉案物品全部已追缴并部分予以返还,采纳了辩护人对被告人减轻处罚的建议,2010年1月两被告被邹平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实际从判决开始算起还需服刑一年两个月。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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