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农七亩蔬菜大棚被淹,起诉村委赔偿损失三万余元,邹平县人民法院判决支持!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5-11-20 11:04) 点击:237 |
菜农七亩蔬菜大棚被淹,起诉村委赔偿损失三万余元,邹平县人民法院判决支持! 邹平县农民刘某在村北(公路北)有一块责任田,七年前,村委将公路北原先的一条宽排水沟填埋,卖给本村村民建房,使得刘某庄稼地排水受阻,刘某历年跟村委协商未果,2009年元月,刘某要在责任田内种植大棚,害怕种植后遇暴雨,淹没大棚,随找村委协商,村委给刘某写下书面保证书,保证开春种植前将沟挖通,否则一切损失村委承担。2009年5月邹平县迎来了常年不遇的特大暴雨,由于刘某种植的大棚内排水不畅,将刘某种植的黄瓜、西瓜、茄子受灾。 赔偿事宜,经协商未果后,刘某找到本律师,本律师了解情况后,很同情刘某遭遇,决定给予刘某法律援助,帮助刘某打赢这场官司。委托后,本律师协同邹平县农业局有关专家,对刘某蔬菜的损失做出鉴定,鉴定结果为物损三万余元。法院受理后,通过本律师举证,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现本案已经终结。本律师看到当事人刘某脸上的笑容时,我再一次也感受到了做律师的光荣! 弘扬法治 关注民生——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 樊忠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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