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职务侵占罪案 批捕阶律师积极沟通嫌疑人释放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9-08-15 09:13) 点击:666 |
时间:2016-06-17 19:02:39
2016年5下旬,本律师接受一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担任其家属郭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律师立即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及时跟承办警官沟通,提出书面辩护意见,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未被批准)。 2016年6月10日,案件进入批捕阶段,本律师抓住时机,及时跟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承办人沟通并提及了新的书面辩护意见,在法律规定的最后一天即2016年6月17日,邹平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郭某,邹平县看守所义释放郭某。至今,国家机关也未再找郭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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