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200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2006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7年1月从事专职执业律师,2019年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2020年7月创立山东星师律师事务所。

 职务:山东星师事务所主任 、合伙人会议主席

山东省律师协会 刑事风险防范专业委员会委员 

 滨州市律师协会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滨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调解员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 

2013年被滨州市司法局、滨州市律师协会联合评为“滨州市优秀律师”。

2020年7月被山东省律师协会授予“2019年度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专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电话:   19954331966   15966393579

 办公电话 0543-4567148   微信号:15966393579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律师辩护的一诈骗案件被告人获得缓刑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9-08-15 08:59)    点击:398

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7月司某委托吴某找翁某商谈,商谈过程中,吴某谎称已经与翁某商谈号,需支付10000元。2018年7月11日司某将一万元现金交给吴某,被告人吴某伪造翁某签名的欠条交给司某,让其继续等消息,后将司某的手机加入黑名单。

后司某报案,吴某被抓获。

樊律师接受委托后,劝被告家属将赃款退还受害人,受害人谅解了吴某并出具谅解书,樊律师及时给检察院批捕部门书写辩护意见,吴某随后被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樊律师建议检察院向法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19年5月20日案件到法院阶段后,法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5月27日开庭审理,樊律师出庭为吴某辩护。当庭检察院建议法院对吴某在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6个月之间量刑。樊律师摆事实讲道理,建议法院在6个月有期徒刑左右量刑并适用缓刑。

2019年5月29日,邹平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1626刑初178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采纳了樊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该案件圆满结束。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樊忠钦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公司法务  损害赔偿  劳动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樊忠钦律师,樊忠钦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樊忠钦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96639357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樊忠钦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滨州律师 | 滨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樊忠钦律师主页,您是第36421位访客